7月1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再次就資本市場發聲。這是金融委在96天時間里,第四次就資本市場表態。對此,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這些表態并非著眼于短期的市場走勢,意在為中國資本市場的長遠發展保駕護航。
從四次表態的情況來看,均提及打擊資本市場造假行為:4月7日的會議提出,堅決打擊各種造假和欺詐行為;4月15日的會議強調,對造假、欺詐等行為從重處理;5月4日的會議提出,對資本市場造假行為“零容忍”;7月11日的會議明確,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違法犯罪行為是資本市場的“毒瘤”,損害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危及市場秩序,制約資本市場功能的有效發揮,必須堅決、果斷、及時地加以糾正。
“金融委會議研究全面落實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工作要求,是監管部門通過改革和健全法制等手段,不斷夯實中國資本市場的基礎,有利于中國資本市場的長期發展。”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副總經理、首席研究員唐建偉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華興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兼首席策略分析師龐溟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要充分認識到嚴厲打擊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市場違法犯罪行為是一個長期的、艱巨的任務,關鍵在于以法治化、專業化、市場化、常態化的原則加強制度建設,有效震懾資本市場造假和其他證券違法犯罪行為不敢發生、不易發生、不能發生,全力維護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和良好生態。
對于財務造假等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監管部門長期以來都是零容忍、強制度、嚴打擊。而集中力量查辦的一批市場高度關注、影響惡劣的重大財務造假案件,更是對市場起到了震懾作用。
在龐溟看來,全面落實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要求、多措并舉加強和改進證券執法工作、全力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穩定和良好生態,必須要繼續推進和完善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堅決要求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使披露的信息充分、一致、可理解,將核準制下的標準和門檻切實轉化為對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及透明度的要求,推動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結構與社會責任機制,確保與提升上市公司質量。
同時,建設好證券稽查、行政執法基礎制度與相關司法工作制度,對造假的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和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全面監管、及時執法、堅決徹查、嚴肅處理、果斷遏制,對重大違法犯罪案件依法從重從快從嚴懲處,維護和建設良好的市場環境和市場秩序。
唐建偉表示,注冊制改革之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公開透明就顯得尤為重要,必須通過相應法律法規來規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對造假上市等違法行為必須嚴厲處罰,提高違法成本。
事實上,在加強打擊造假的法治化建設方面,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證券法大幅增加了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懲罰力度;會計法對會計審計業務作出了嚴格要求;正在修訂中的刑法將大幅提高財務造假犯罪行為的量刑力度。
工銀國際首席經濟學家程實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實踐來看,“零容忍”政策的本質,是通過提升違法成本、完善監管體系、保護市場主體、優化市場標的等方式,提升要素資源定價的透明性、高效性和穩定性;從預期來看,資本市場作為改革起步早、推進深的先行者,如果能夠在“零容忍”政策的引導下取得進一步發展,將顯著提振國內外對其他要素市場改革的信心,更廣泛地吸引市場主體的參與,加速改革措施的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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